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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营养强化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4/10/31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营养强化小麦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营养强化小麦粉的有关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对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营养强化小麦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5 小麦粉
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
GB/T 5009.14 食品中锌的测定
GB/T 5009.84 食品中硫胺素(维生素B1)的测定
GB/T 5009.89 食品中烟酸的测定
GB/T 5009.90 食品中铁、镁、锰的测定
GB/T 5009.92 食品中钙的测定
GB 5491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
GB/T 7628 谷物维生素B1测定方法
GB/T 7629 谷物维生素B2测定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4609 谷物中铜、铁、锰、钙、镁的测定方法 原子吸收法
GB/T 14610 谷物及谷物制品中钙的测定
GB 14880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17813 复合预混料中烟酸、叶酸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营养强化小麦粉 nutrition fortification wheat flour
符合GB 1355《小麦粉》要求(灰份指标除外)的任一种类小麦粉,按照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和使用量,对铁、锌、钙、尼克酸、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七种营养素进行强化,使其含量和均匀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小麦粉。
4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
4.1 按照GB 14880《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品种和使用量,对铁、锌、钙、尼克酸、维生素B1、维生素B2、叶酸七种营养素进行强化。
4.2 不得添加过氧化苯甲酰、二氧化钛、过氧化钙等氧化剂。
5 种类和等级划分
按照GB 1355《小麦粉》执行。
6 技术要求
6.1 质量指标
按照GB 1355《小麦粉》执行,灰份指标除外;灰份指标在GB 1355《小麦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0.25个百分点。
6.2 强化营养素含量
强化营养素含量见表1

表 1 强化营养素含量
项 目 指 标
铁/(mg/kg) ≥ 24
锌/(mg/kg) ≥ 25
钙/(mg/kg) ≥ 1600
尼克酸/(mg/kg) ≥ 40
维生素B1/(mg/kg) ≥ 3.5
维生素B2/(mg/kg) ≥ 3.5
叶酸/(mg/kg) ≥ 2.0
6.3 强化营养素的均匀度要求
变异系数不大于10%。
6.4 卫生指标
按照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和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7 检验方法
7.1 质量指标(包括灰份)的检验按照GB 1355《小麦粉》的规定执行。
7.2 铁:按附录A的方法执行。
7.3 锌:按照GB/T 14609—1993、GB/T 5009.14—2003执行。
7.4 钙:按照GB/T 14609—1993、GB/T 14610—1993、GB/T 5009.92—2003执行。
7.5 尼克酸:按附录B的方法执行。
7.6 维生素B1:按照GB/T 7628—1987、GB/T 5009.84—2003执行。
7.7 维生素B2:按照GB/T 7629—1987执行。
7.8 叶酸:按照GB/T 17813—1999执行。
7.9 强化营养素的均匀度:按附录C的方法执行。

8 检验规则
8.1 抽样
营养强化小麦粉抽样方法按照GB 5491执行。
8.2 产品组批
相同原料、相同工艺、相同设备及相同班次加工所得的同种产品为一批。
8.3 出厂检验
8.3.1 每批出厂产品应进行检验,产品合格后,方可出厂。
8.3.2 出厂检验项目按本标准的规定检验,强化的营养素中铁和尼克酸为必检项目,其它营养素为抽检项目。
8.4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及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料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c) 国家质量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8.5 判定规则
8.5.1 出厂检验时,与划分等级有关的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应作降级处理;与划分等级无关的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应判为不合格产品。
8.5.2 型式检验时,有一项指标不合格,应判为不合格产品。
8.5.3 初验不合格时,可加倍抽样复检,以复验结果为准。
8.5.4 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9 标签和标识
除了应符合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之外,出现在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应为“某种类某等级营养强化小麦粉”。
10 包装
10.1 营养强化小麦粉的包装应能维护其卫生、营养、工艺和感官质量。
10.2 包装物,包括包装材料,应由安全适用的物质制成,它们不得向产品传递任何有毒的物质或不良的气味、滋味。
10.3 用袋子包装时,袋子应该洁净、牢固、牢固缝制或牢固密封。
11 运输和储存
11.1 运输器具应清洁干燥、无污染。运输过程中应防尘、防雨雪、防晒。
11.2 储存场所应清洁干燥、通风、无污染。
11.3 包装袋应码放距地面、墙壁20cm以上,注意防虫、防鼠、防潮。
11.4 最低保质期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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