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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在安徽湖北四川3省启动 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添加时间:2016/9/22 【浏览字体: 收藏本页   复制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在安徽湖北四川三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6〕333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调〔2016〕55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9月23日起在湖北省、9月26日起在安徽省、9月27日起在四川省启动2016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局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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